云妇办发〔2022〕1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学雷锋巾帼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各高校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推行典型引路法,发现培育典型、总结宣传典型、有效推广典型,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省妇联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学雷锋巾帼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为即将开展的2022年全国和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推选、“第五届全国巾帼志愿服务征集展示活动”和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五个一批”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打牢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2022年6月至7月
二、推荐条件
近年来全省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新时代学雷锋巾帼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特别是在参与文明实践、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关爱行动、生态环保、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工作者、组织、项目和社区。
(一)最美巾帼志愿者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足社区、面向家庭、扶危济困、守望互助”为宗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和雷锋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
2.长期积极参加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在文明实践、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一带一路”建设、移民搬迁、理论政策宣讲、社区治理、扶弱助残、扶危济困、应急管理、文化文艺、体育卫生、科普支教、法律援助、交通安全、关心下一代工作、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三献”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职工作以外,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从事巾帼志愿服务,具有参加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素质和能力,积极为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贴心暖心服务。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或志愿服务组织实名登记注册2年以上,累计参加巾帼志愿服务时数达到300小时以上,2021年度参加巾帼志愿服务时数不少于20小时。
(二)最美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者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和雷锋精神,组织和指导各级巾帼志愿服务组织和巾帼志愿者为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贴心暖心服务,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
2.从事巾帼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或服务工作2年以上,努力学习并掌握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深入把握新时代巾帼志愿服务的规律特点,积极探索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社会形象好,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巾帼志愿者和巾帼志愿服务组织的尊重和好评。
3.熟练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国志愿服务网和“志愿云”自助服务小程序)、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等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能紧密结合新时代巾帼志愿服务工作任务有力有序组织实施各类志愿服务项目,积极推广志愿服务文化。
4.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巾帼志愿服务组织化、制度化程度高,活动常态化开展,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
(三)最佳巾帼志愿服务组织推荐条件
1.依法成立或经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3年(包括3年)以上的巾帼志愿服务组织,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
2.巾帼志愿者队伍(以女性为主体、男性共同参与)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表现特别突出的巾帼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志愿者人数最低不得少于10人)。
3.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3号),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全国妇联等8部门《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和省妇联、省文明办《关于推动新时代云南巾帼志愿服务发展的意见》(云妇发〔2021〕41号)要求,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较强。
4.有明确的服务领域,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品牌,经常组织开展学雷锋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5.巾帼志愿服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四)最佳巾帼志愿服务项目推荐条件
1.以服务妇女、儿童或家庭为主,持续稳定开展活动,项目实施时间3年以上(含3年),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挡案资料。
3.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有较大影响,社会效益显著。
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我省省情及社会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可评估性及在一定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5.获得全省历届各类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银、铜奖项目优先纳入本次项目奖推选范围。
(五)最美巾帼志愿服务社区推荐条件
1.坚持把开展巾帼志愿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社区内环境整洁,邻里关系融洽。
2.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常住人口的比例≥15%、巾帼志愿者人数占比较高,巾帼志愿服务氛围浓厚。
3.按照中央文明办制定下发的《社区志愿服务方案》(文明办〔2014〕2号),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制定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流程,拥有完善的巾帼志愿者招募注册和管理培训制度、记录制度、褒奖激励和回馈制度。
4.积极推动巾帼志愿服务与社区党建有机融合,辖区内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到社区报到,积极参加社区巾帼志愿服务。
5.采取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活动方式,组织巾帼志愿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类别不少于5种,组建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不少于5支。
6.积极协调辖区内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和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专业志愿服务队,到社区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入选2015年至2021年度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的个人、组织、项目和社区,以及百名全国疫情防控最美志愿者和全国新时代巾帼志愿服务感动人物、暖心故事、优秀项目的个人、组织、项目不再参加此次活动。
三、推选程序
(一)组织推选(2022年6月24日前)。各州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各高校妇联要广泛发动、择优推选,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团体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志愿服务记录和事迹真实可靠,按照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提供相关证明,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在层层择优推荐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或单位意见后,向省妇联推荐候选典型。省妇联不直接接收个人、巾帼志愿服务组织或社区的直接申报。
各州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推荐候选最美巾帼志愿者、最美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者各2-5名,推荐候选最佳巾帼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巾帼志愿服务项目、最美巾帼志愿服务社区各1-3个。各高校妇联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选,推荐每个类别的候选典型不超过2个。各地各单位在推荐每个类别候选典型时,要尽量避免同一个人、同一组织重复推荐的情况。
请各州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各高校妇联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各类候选典型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省妇联宣传部工作邮箱。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详见附件)报送至省妇联宣传部。
(二)集中评审(2022年7月初)。省妇联将组成评审组,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各类候选先进典型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各类先进典型名单。
(三)宣传发布(2022年7月中下旬)。省妇联将通过云南女声微信公众号、云南妇女网等平台正式发布入围的各类先进典型名单,对各类典型的优秀事迹进行集中展示,广泛接受群众点赞和社会监督。确认无异议后,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表扬。同时择优推荐一批先进典型中的个人、组织、项目和社区参加2022年全国和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推选、“第五届全国巾帼志愿服务征集展示活动”和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五个一批”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各高校妇联要把此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作为健全巾帼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巾帼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格考察推荐。各州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各高校妇联要立足基层,着重推荐方向正、影响大、群众认可的“最美、最佳”典型,要切实履行推荐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
(三)广泛宣传推广。要把新闻宣传贯穿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展示先进典型的高尚品德、时代风采和良好形象,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自觉行动中感悟认同社会主流思想价值,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联 系 人:汤传斌、陈思羽
联系电话:0871-63995529
邮寄地址:昆明市西坝路33号云南省妇联宣传部
电子邮箱:ynsflxcb@163.com
附件:1.云南省“最美巾帼志愿者”推荐表
2.云南省“最美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者”推荐表
3.云南省“最佳巾帼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
4.云南省“最佳巾帼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表
5.云南省“最美巾帼志愿服务社区”推荐表
6.云南省学雷锋巾帼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
动汇总表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附件1
云南省“最美巾帼志愿者”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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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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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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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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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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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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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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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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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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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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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志愿服务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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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志愿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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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起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
年月 |
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数 |
小时 |
2021年度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数 |
小时 |
主要事迹 (不超过1000字,需要提供志愿服务时间记录证明的截图,可附页) |
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盖章) 年月日 |
县(市区)妇联或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荐意见:(盖章) 年月日 |
州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高校妇联推荐意见:(盖章) 年月日 |
省妇联综合评审意见:(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云南省“最美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者”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照片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
通讯地址 |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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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工作单位或巾帼志愿服务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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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起参加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
年月 |
组织开展的主要志愿服务项目(至少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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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不超过1000字,可附页) |
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盖章) 年月日 |
县(市区)妇联或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荐意见:(盖章) 年月日 |
州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高校妇联推荐意见:(盖章) 年月日 |
省妇联综合评审意见:(盖章) 年月日 |
附件3
云南省“最佳巾帼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
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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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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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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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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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志愿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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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开展志愿服务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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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时数 |
小时 |
经常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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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不超过1000字,需提供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时数 记录证明的截图,可附页) |
开展项目活动的照片(2张,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1M不超过3M) |
县(市区)妇联或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荐意见:(盖章) 年月日 |
州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高校妇联推荐意见:(盖章) 年月日 |
省妇联综合评审意见:(盖章) 年月日 |
附件4
云南省“最佳巾帼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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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项目 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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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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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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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项目的注册志巾帼愿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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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及亮点成效 (不超过1000字,需提供参与项目的注册 志愿者人数记录证明的截图,可附页) |
开展活动的照片(2张,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1M不超过3M) |
县(市区)妇联或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荐意见:(盖章) 年月日 |
州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高校妇联推荐意见:(盖章) 年月日 |
省妇联综合评审意见:(盖章) 年月日 |
附件5
云南省“最美巾帼志愿服务社区”推荐表
项目名称 |
省州(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 |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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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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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注册巾帼志愿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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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常住 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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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巾帼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常住人口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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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开展的巾帼志愿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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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组织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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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方面的主要事迹 (不超过1000字,需提供社区注册巾帼志愿者 人数记录证明的截图,可附页) |
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照片(2张,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1M不超过3M) |
街道(乡镇)妇联推荐意见:(盖章) 年月日 |
县(市区)妇联或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荐意见:(盖章) 年月日 |
州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高校妇联推荐意见:(盖章) 年月日 |
省妇联综合评审意见:(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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